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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理由:企业维权,中国企业一直是被告,“蚂蚁”斗“大象”预示中国企业权利意识的觉醒。
分析:浙江蓝野酒业告百事可乐“蓝色风暴”商标侵权,犹如“蚂蚁和大象”之争。一方是注册资本300万、总资产仅约1300万的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另一方则是品牌价值120亿美元的跨国巨头(仅上海百事可乐公司年销售额就达12亿多元)。这样的对决,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更多的想象。
“蓝色风暴”一案终审判决,正值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向WTO提起国际仲裁之时,其意义颇为微妙。类似的案子,在浙江至今也只有几起,以往更多的是国内的企业在国外被诉。知识产权对中国人一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与西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走过了几百年不同,中国1985年实施专利法,知识产权体系才开始着手建立。检索近年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应对案例,人们欣喜地看到,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克服重重困难,主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并与政府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应急机制,在海外维权中会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专家指出,越来越多的民企敢于起诉跨国公司,说明他们的权利意识在觉醒,整个市场也在趋于成熟,尽管该案的判决书如果公布,法学界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这一案例提醒所有企业,“规则高于利益,利益只能是遵循规则前提下的利益”。大企业也好,小企业也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更需要企业学会游戏规则。
商业谍战何时休?
主角:迈凯轮F1车队
事件:2007年9月14日凌晨,国际汽联赛车理事会的间谍案听证会终于得出了一个结果:迈凯轮车队将被取消竞争该年度车队总冠军的资格,并罚款1亿美元,不过他们的车手仍然可以角逐车手总冠军。
入选理由:“谍”战是战争年代的热词,在商场如战场的今天同样是那么惊险刺激。
分析:“间谍”在战争年代是敌我双方或多方普遍使用获取对方情报的手段,一个优秀的间谍可能抵得上一个师的兵力,其重要性和价值不言而喻,在中国有“特务”、“内鬼”之美名。商场如战场,所以“商业间谍”也普遍使用在商战中。
对于大多数大公司和许多小公司,都有专人和资源用于分析关于其竞争对手的信息。当然,推己及人,为了防范商业间谍,保证企业竞争优势,很多企业也都建立了一套防范措施,企业不仅在内部强化保密措施,时刻提醒员工注意保护商业机密;而且在外还设立情报点,监视竞争对手的动向。“专职的商业情报人员与人们通常所言的‘间谍’并不是一码事。”国内某大型合资公司信息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公司都会有专职情报人员,虽然他们可能在从事类似于间谍或侦探性质的商业活动,但其实质是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分析和利用商业竞争情报,而且大量的商业信息就摆在互联网上,信息来源是公开的,也算是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收集信息,因此这样的“间谍”并不违法。
业内人士表示,最主要的是企业要注重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一方面企业要树立起全面竞争的意识,主动以合法手段获取情报;另一方面要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开放性和共享性要求企业在恪守商业机密的同时,开放更多的商业秘密,以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但是企业如何才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共享之间取得平衡?
是否主动承担责任
折射厂商危机意识
主角:摩托罗拉诺基亚
事件:2007年6月19日,甘肃肖金鹏在作业时,装在胸前衣兜里的摩托罗拉手机突然一声巨响,肖金鹏倒在血泊中,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入选理由:企业在处理危机过程中的得与失,折射企业的责任意识。
分析:
摩托罗拉面对这起手机电池爆炸致死事件,虽然也采取了一定的应对措施,但却因为没有正面承担事件的责任,同时也没有把握住用户的不正确使用这一关键因素,而是一味地强调自己手机电池的安全性,最终“作茧自缚”,深陷“手机电池爆炸”泥潭而不能自拔。面对潜在的更大问题,诺基亚宣布在全球市场主动召回了4600万块可能存在问题的手机电池,避免了有关意外事件的再次发生。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布电池召回消息的同时,诺基亚也借助各大权威媒体,对这次电池召回所涉及的所有机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召回电池的识别,进行了详细的文字说明与图示,这无疑方便了广大用户对手机电池的识别,最大可能地提高了电池回收的效率。
中国管理传播网专家未然认为:同为全球手机行业巨头,摩托罗拉与诺基亚在面临手机电池爆炸的形势下,一个只是片面地强调自己手机电池的安全性,但却没有主动承担事件责任,从而深陷危机而不能自拔;而诺基亚为避免潜在的爆炸事件发生,在全球范围内主动召回数以千万计的手机电池,从而取得了主动权。同样面对手机电池爆炸事件,从表面上看,可能是因为摩托罗拉没有主动承担事件责任,而诺基亚却积极应对、主动召回电池。但透过表面现象,两者在危机意识方面的差别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无原则裁员
折射工会缺位
主角:沃尔玛
事件:2007年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不同地区的办公室同步召开员工大会。“这是一个裁员动员会。”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一名被裁员工告诉记者,会后整个采购中心有超过200人被裁员,占总员工人数的15%左右,在中国裁员近100人。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是于2006年7月29日正式成立的,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中国的首个工会组织,沃尔玛与全国总工会的10年博弈终于画上句号。
入选理由:劳工关系一直是最敏感话题之一,“和谐企业”需要良好的劳工关系,企业如何去面对?
分析: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这样大规模的裁员,沃尔玛只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沃尔玛的情况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或者是资不抵债期间,公司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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